附件2
宜宾县人事局 宜宾县教育局
2008年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是我县今年在代课人员中选聘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考核工作公正、严密、科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消化代课教师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宜宾县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代课教师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关系着代课教师队伍的稳定、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我县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消化代课教师,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硬性要求,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由于考核工作是整个招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要在“消化代课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的指导下,成立本乡镇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核小组。由乡镇纪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工作失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核小组的组成、职责和纪律
(一)考核小组的组成:
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长(或副乡镇长)任组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任副组长,中心学校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和各片区学校校长为成员,共5人至9人组成。
(二)考核小组成员的职责
1、在规定时间领取指定考核对象的档案,实施考核工作;
2、严格按考核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准确的进行评分;
3、按分工要求交叉复核;
4、认真准确地进行统计,初查、复查人员均要签名负责;
5、按时上交考核评分表。
(三)纪律
1、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在其他场合谈论考核有关情况;
3、考核人员凡与被考核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三、组织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各乡镇考核小组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教育局和人事局共同制定的《宜宾县2008年在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评分结果经本人签字认可后,必须在乡镇中心学校和片区学校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允许被考核对象查分。如有疑问,必须按考核方案给予解释。
考核时间为2008年7月12—13日。
四、确定笔试人员,公示相关情况
根据分配给各乡镇的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笔试人员。并于2008年7月17日将参加笔试人员的考核评分一览表从公文交换系统发送到教育局人事股,同时上交加盖有乡镇纪委和中心学校印章及经办人签字的纸质材料。
全县考核入围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笔试人员名单在教育局公文交换系统、县党政网人事局网页和县人才市场公示。各乡镇考核入围参加笔试人员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和考核评分一览表必须在其任职学校和乡镇片区及以上学校公示,公示期为5天。